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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保险简介
在我国,进出口货物运输最常用的保险条款是C.I.C.中国保险条款,该条款是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审批颁布。 C.I.C.保险条款按运输方式来分,有海洋、陆上、航空和邮包运输保险条款四大类;对某些特殊商品,还配备有海运冷藏货物、陆运冷藏货物、海运散装桐油及活牲畜、家禽的海陆空运输保险条款。 以上八种条款,投保人可按需选择投保。如果客户要求使用英国协会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简称ICC条款),国内也可以接受。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海洋货运保险的承保范围主要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可以扩展至内陆运输、货仓风险,以及战争、罢工、暴乱、内乱(恐怖袭击)、偷盗、劫持短卸及提货不着等。
货运险保单的主要承保范围包括:
☆ 货物从货仓至货仓的运输过程中因外部原因导致货物灭失、损坏。
☆ 共同海损损失和共同海损分摊。
☆ 为避免或减轻损失而产生的诉讼和施救费用。
☆ 因受承保风险导致的卸货费、仓储费和转运费。
常用险种:
主  险:(1)平安险/ICC(C);(2)水渍险/ICC(B);(3)一切险/ICC(A)。
附加险:(1)战争险;(2)罢工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险的承保标的是以飞机为主要运输工具的货物,负责赔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具体按承保险种所列责任范围)所致的损失,运输范围涵盖国内(含港、澳、台地区与祖国大陆之间的往来)货运和涉外的进出口货运。
航空货运保险承保范围包括:
☆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 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常用险种:
主  险:(1)航空运输险;(2)航空运输一切险。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本保险主要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还负责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常用险种:
主  险:(1)陆运险;(2)陆运一切险。
 
邮包运输保险
本保险承保通过邮政局邮包寄递的货物在邮递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所致的损失。以邮包方式将货物发送到目的地可能通过海运,也可能通过陆上或航空运输,或航空运输,或者经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工具运送。不论通过何种和种运送工具,凡是以邮包方式将贸易物货运达目的地的保险均属邮包保险。
常用险种:
主  险:(1)邮包险;(2)邮包一切险。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适用于国内水路、铁路、公路或联运方式,是保险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据此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保险。保险责任开始于自签发保险凭证,且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终止于货物运到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被保险人需一次性交纳保险费。当货物发生损失时,收货人应在货物运抵目的地的十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检验。
常用险种:
主  险:(1)陆运基本险;(2)陆运综合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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