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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货代无忧

产品描述:
国际货运代理无单放货责任保险
国际货运代理延迟提货责任保险
限购份数:
1份
  • 产品详情
  • 投保须知
  • 索赔指南
  • 投保示例
  • 保险条款

基本信息

保单类型:
支付方式:
账户余额 支付宝
承保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障责任

保障项目 保险金额 保障说明

温馨提示

1、本产品为预约保险,不支持网上投保、支付。本产品提供纸质保单,购买后请妥善保存保单,以便理赔时使用。
2、保单信息如需变更,请及时联系中国货运保险网客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请慎重投保与操作。
4、请投保人如实填写投保信息,保证货物名称与所选货物分类一致,货物价值与发票金额、合同金额等保持一致,以免出险后影响理赔。
5、请投保人务必在货物起运前投保或提前投保,并保证在投保时未收到任何关于投保货物的货损通知,如有隐瞒,将由投保人负责此批货物货损的保险责任与法律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投保前的货物损失责任。

投保须知

1、本产品由北京永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通过中国货运保险网(www.marins.com.cn)销售。
2、投保完成后,如有电子保单,会发送至您邮箱,可拨打客服电话400 779 7711进行查询。
3、如您在投保时选择需要保险费发票,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并投递给您,请注意查收,具体请联系中国货运保险网客服。
4、如您发现我公司从业人员存在误导行为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中国货运保险网投诉电话135 2266 0566,我们将及时为您处理。

索赔指南

1、经中国货运保险网购买本产品的顾客,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内事故,可直接拨打中国货运保险网客服热线400 779 7711报案,中国货运保险网将提供全程协助理赔服务。
2、索赔资料
(1)保险单正本;
(2)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填具的索赔申请书;
(3)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相关材料;
(4)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5)损失清单、损失证明材料、支付凭证(有关费用发票等);
(6)相应的货物运输合同和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如有);
(7)被保险人与受害人所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或和解书;经判决或仲裁的,应提供判决文书或仲裁裁决文书;
(8)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投保示例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1988年3月21日的深圳平安保险公司,同年5月27日对外营业。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总部设在深圳。1992年6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1997年1月16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公司完成分业重组,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控股设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公司、平安信托投资公司,平安信托投资公司依法参股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使平安形成了以保险为主,融证券、信托、投资和海外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集团控股经营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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