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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5-12-01 已有118人阅读

为落实2025年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达成共识,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11101301分起,与美方暂停实施对华海事、物流和造船业301调查最终措施同步暂停实施《交通运输部关于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5年第5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的通知》(交办水〔20255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启动航运业、造船业及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发展利益受影响情况调查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5年第55号)1年。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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